欢迎进入365-588!
  当前位置: 首页 > 城管业务 > 燃气管理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17年第三季度广州市燃气质量检测情况报告
创建时间: 2017-10-23
 

2017年第三季度广州市燃气质量检测

情况报告

我委委托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于2017年第三季度对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一、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总结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17家企业共5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50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抽检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25家企业共25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25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液化石油气)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1

0

0

3

0

0

荔湾

2

0

0

4

0

0

黄埔

——

——

——

——

——

——

白云

11

0

0

32

0

0

天河

——

——

——

——

——

——

番禺

——

——

——

——

——

——

花都

1

0

0

3

0

0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2

0

0

8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17

0

0

50

0

0

3、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车用液化石油气)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2

0

0

2

0

0

荔湾

4

0

0

4

0

0

黄埔

3

0

0

3

0

0

白云

9

0

0

9

0

0

天河

7

0

0

3

0

0

番禺

——

——

——

——

——

——

花都

——

——

——

——

——

——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

——

——

——

——

——

外地

——

——

——

——

——

——

合计

25

0

0

25

0

0

(二)分析内容

1我市有关产品行业总体情况。

液化石油气生产主要以炼油企业为主。广州市内目前只有一家大型炼油企业,是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石化),由炼油、化工主业组成,其中液化石油气是其中主要生产产品之一。2013年全年共计生产61.13万吨液化石油气,精丙烯16.5万吨。2014年液化石油气最高日产达1500吨。超过国内一些液化石油气生产大厂产量。广州石化生产的液化石油气是广州地区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气源之一。其产能直接影响着广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关系到工业和民生发展。2016年广东省1-12月共生产液化石油气283.1万吨,同比增长10.5%

液化石油气主要包括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车用充装液化石油气。广州市共有44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39个汽车加气站可提供液化石油气及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其广泛分布在中心城区(白云、海珠、越秀、荔湾、黄埔、天河)及近郊区域(从化、萝岗、番禺、南沙、花都、增城)。实现基本全面覆盖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液化气市场。另外全市共有691个瓶装液化石油气便民服务站点以满足今后居民用气需求。其中可提供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的站点多分布在大型公交总站附近。以及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也有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目前除了本地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供应液化石油气外,也从深圳、惠州等沿海城市通过进口国外气源以供应本市消费。

2、本次抽样工作情况分析。

第三季度抽样共抽查42家企业的液化石油气及车用液化石油气情况,被抽查企业涵盖广州市大部分行政区域,代表了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及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状况。其中,重点抽查了上半年较少抽查的白云区的液化石油气质量情况。本季度抽样工作采取重点抽查的手段对个别区域进行重点质量监控。

3、本次检验结果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液化石油气及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的所有项目都合格,质量状况良好。抽查的液化石油气和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分别符合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以及GB 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质量指标要求。此外,本次抽查的50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除产品标准规定的全部质量指标外还包含二甲醚含量指标。经检验,所有抽查的样品二甲醚含量结果均为未检出。表明目前市面上销售液化石油气产品绝大部分都没有掺入二甲醚或受二甲醚残留的污染。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上二甲醚生产成本较高,已较少掺混二甲醚的情况出现,但仍不能排除今后有个别批次产品受污染的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建议加强宣传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要求,通过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等质量要求的宣贯,使生产者真正了解提高产品质量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使消费者了解充装液化石油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对液化石油气成品的储存不规范,也未能做到及时清除储罐废液,造成产品受污染质量变差。另外,应督促充装企业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管理,注意气瓶的清洗,避免气瓶污染液化石油气产品的情况出现。为减少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由于储运环节的不规范而造成质量问题,应继续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建议维持每季度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抽查。除常规检验项目外,应继续维持每季度对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含量项目的检验,加强监督使燃气企业生产、储运的规范化。从而保证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另外,鉴于2016年起发生的多起燃气泄漏事故,均被反映燃气泄漏时未被人们察觉,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建议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引入对液化石油气中的加臭剂的抽检。以保证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减少因泄漏而引发更大的安全事故。

二、天然气总结

(一)抽查概况

1、抽查总体情况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2017燃气质量检测协议书,2017年第三季度对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本次抽检天然气产品,共抽取9家企业共10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1

0

0

1

0

0

海珠

1

0

0

1

0

0

荔湾

——

——

——

——

——

——

黄埔

——

——

——

——

——

——

白云

——

——

——

——

——

——

天河

1

0

0

2

0

0

番禺

5

0

0

5

0

0

花都

——

——

——

——

——

——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1

0

0

1

0

0

外地

——

——

——

——

——

——

合计

9

0

0

10

0

0

(二)分析内容

1我市有关产品行业总体情况。

广州地区居民用天然气目前主要由广州燃气集团公司输送供给,老城区区域居民用天然气覆盖率达90%以上,2015年全市消费达16.8亿立方米,广州天然气用户达230万户。另外,为推进全市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和普及使用,满足城市现代化天然气汽车加气服务,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广州将在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26座天然气加气站。目前我市公交车辆,环卫车辆、市际班车(旅游车、专用车等)均确定逐步报废燃油车辆,不再购置LPG车辆。目前,气源以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珠海燃气集团公司为主,西气东输二线沿线LNG工厂,东莞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南沙LNG码头等为辅的配置模式。其中,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向广州地区供气约300/月,东莞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向广州地区供气约100/月。目前气源供给情况可满足当前及今后5年城市天然气的消费需求。

2、本次抽样工作情况分析。

本次抽样共抽查9家企业,被抽查企业位于越秀、天河、番禺、海珠和南沙,是广州市主要的天然气经营企业,能反映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销售的天然气产品质量状况。本次抽查重点为市内管道天然气主要输送企业以及上半年未被安排抽查的天然气生产输送企业,以确保全年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天然气生产输送企业被覆盖。

3、本次检验结果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的天然气样品从燃气企业管道取样口取样,抽取的天然气样品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质量状况较好。10批次产品均符合一类天然气产品的要求。由于天然气属于无包装产品,通过管道输送到消费用户端,质量状况除了受到生产方面的影响,其质量随输送压力的变化而产生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次抽查的质量状况反映了广州市天然气输送企业在输送端的质量状况。消费用户端的天然气质量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波动。

(三)意见和建议

建议加强宣传天然气产品质量要求,通过对产品质量标准、强制标准质量要求的宣贯,使生产企业明确天然气产品分类及其质量要求,并了解提高产品质量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同时使消费者了解天然气使用应注意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市天然气的质量抽查工作一般在燃气企业的输送端进行,建议今后每季度对燃气企业输送端进行抽查,必要时开展专项抽查工作;另外,建议研究开展对消费用户端的天然气质量开展抽检,到用户的使用终端进行抽样检验。从而保证天然气在消费用户端的质量。

三、二甲醚专项总结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检液化石油气产品,共抽取3家企业共7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2、按行政区域划分抽查情况统计表

行政

区域

燃气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越秀

——

——

——

——

——

——

海珠

——

——

——

——

——

——

荔湾

——

——

——

——

——

——

黄埔

——

——

——

——

——

——

白云

3

0

0

7

0

0

天河

——

——

——

——

——

——

番禺

——

——

——

——

——

——

花都

——

——

——

——

——

——

增城

——

——

——

——

——

——

从化

——

——

——

——

——

——

南沙

——

——

——

——

——

——

外地

——

——

——

——

——

——

合计

3

0

0

7

0

0

(二)分析内容

1我市有关产品行业总体情况。

液化石油气生产主要以炼油企业为主。广州石化生产的液化石油气是广州地区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气源之一。其产能直接影响着广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关系到工业和民生发展。2016年广东省1-12月共生产液化石油气283.1万吨,同比增长10.5%

二甲醚作为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燃烧性能。若作为燃料,需要专用采用专用的充装设备和燃烧设备。目前,为区别与一般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充装燃料采用不同种颜色的充装钢瓶存储。近年来二甲醚价格已高于液化石油气价格,较少燃气企业以二甲醚替代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销售,或作为组分掺入液化石油气中销售。目前工业用二甲醚用途主要作为气雾推进剂或替代乙炔使用。或输送至陶瓷厂作为生产燃料使用。目前广州及周边地区主要较大型二甲醚生产企业主要有久泰能源和九丰能源公司,近两年,两家生产企业的二甲醚产量维持在5-6万吨/年。

2、本次抽样工作情况分析。

第三季度抽样共抽查3家企业的液化石油气产品情况,被抽查企业分布在广州市白云区。本次抽查重点主要考虑白云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较多,且地理位置偏远,充装企业管理较为松散,较容易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加强监督抽查力度。

3、本次检验结果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的7个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中二甲醚含量的指标均为未检出,质量状况良好。表明目前市面上销售液化石油气产品绝大部分都没有掺入二甲醚或受二甲醚残留的污染。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上二甲醚生产成本较高,已较少掺混二甲醚的情况出现,但仍不能排除今后有个别批次产品因管理疏忽或运输受污染的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建议加强宣传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要求,通过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等质量要求的宣贯,使生产者真正了解提高产品质量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使消费者了解充装液化石油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重视液化石油气中掺混其他成分的质量风险。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对液化石油气成品的储存不规范,也未能做到及时清除储罐废液,造成产品受污染质量变差。另外,应督促充装企业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管理,注意气瓶的清洗,避免气瓶污染液化石油气产品的情况出现。为减少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由于储运环节的不规范而造成质量问题,应继续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即使目前已较少可能出现掺混二甲醚的情况,但仍然建议维持每季度进行二甲醚专项抽查,以加强监督使燃气企业生产、储运的规范化。从而保证液化石油气的质量。




四、2017年第三季度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质量情况汇总

1、抽查总体情况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2017燃气质量检测协议书,2017年第三季度对广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查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3类产品,共9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2、汇总表

按产品品种划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数

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总抽查批次

不合格批次

液化石油气

17

0

0

50

0

车用液化石油气

25

0

0

25

0

天然气

9

0

0

10

0

二甲醚专项

3

0

0

7

0

合计

54

0

0

92

0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无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2  维护支持:广州金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欢迎您,您是本站第 位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