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穗城管委燃许准[2017]04号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7年3月20日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申请(受理号:gz2617032012400)。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附件:本案获准许可事项一览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
附件:
本案获准许可事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类别 |
1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加气站 |
广州市白云区友谊路南侧永泰客运站旁 |
LPG汽车加气站 |
2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潭村加气站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新穗公交站场内 |
LPG汽车加气站 |
3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凰岗加气站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二汽公交站场内 |
LPG汽车加气站 |
4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同德围加气站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横滘村口自编一号 |
LPG汽车加气站 |
5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珠加气站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82号海珠客运站内 |
LPG汽车加气站 |
6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鹤洞加气站 |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225号 |
LPG汽车加气站 |
7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茅岗加气站 |
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380号茅岗电车公司停车场内 |
LPG汽车加气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