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向未申领用户供气卡的用户提供瓶装液化气的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穗综机处字 〔2017〕0800026号 |
处罚名称: |
燃气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向未申领用户供气卡的用户提供瓶装液化气的 |
处罚类别1: |
正常处罚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2017年12月14日16时00分,广州市江盛液化气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72号向广州市越秀区太禾味餐厅进行供气活动,构成向未申领用户供气卡的用户提供瓶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自动履行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江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914401017083358771 |
|
|
法人代表姓名: |
江振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9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地方编码: |
440100 |
地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