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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查控违法建设出新招 违建房产将不得办理抵押和转让登记
创建时间: 2016-02-04
 

        违建房产将不得办理抵押和转让登记;涉嫌违建的建设项目将被暂停竣工验收,不得办理房地产预售证、产权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未能及时制止小区内违法建设的物业管理公司将被通报……增城区出新招严控违法建设,以铁腕治违。

据了解,2015年增城区共拆除违法建设943宗,拆除面积15.3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增违法建设757宗,拆除面积9.6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势头得到遏制。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将持续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两会”上区委、区政府领导也多次强调要保持查控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为此,区政府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和部门联动机制,以新招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违建房产不得办理抵押和转让登记

        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城管、国土规划、住房建设等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管理,由房管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抵押、转让登记业务;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不得予以抵押和登记转让,待行政处罚(处理)执行完毕后,方可解除黑名单。

        同时,房管部门每日将受理别墅类(含登记为低密度住宅)的房产信息通报给城管部门核查,一旦确定涉及违法建设,该房产也将不得进行抵押、转让登记。被“拉黑”的别墅,待有关部门通报违法建设状态消除或当事人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后,方可解除对有关房地产的权利限制。

        此外,城管部门在进行违法建设查处时,也将核查违法建设的抵押情况,如涉及违建的房产已发生抵押,城管执法机关将立即告知抵押贷款银行该房产违建情况和相关意见。

        违建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国土规划、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通报涉嫌违建的建设项目。对涉嫌违法建设的项目,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暂停核发规划工程许可和施工许可、暂停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停核发房地产预售证、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照。一旦被认定为违建的,相关部门将停止核发相关许可,并将建设主体及当事人“拉黑”,在行政处罚(处理)执行完毕后,方撤销黑名单。

        为督促建设主体及当事人主动配合违法建设加快查处及纠正,相关职能部门还将对该违法建设的主体及当事人名下的其他项目加强管理,加快违法建设处理。

        物管失职通报处理

        针对物业小区违法建设高发的情况,相关部门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将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巡查发现、现场劝阻和对不听劝阻的违法建设进行通报等责任,并将定期通报全区各物业小区的违建情况,对未能落实责任的物管公司进行通报。

        一个月内,物业小区内出现由城管执法机关巡查发现,而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上报的违法建设达到5宗以上,住建部门将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

         严处违纪渎职、不作为

        区查违办将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并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对各部门(镇街)、各公职人员在治理违法建设工作当中的各种违纪渎职、不作为行为,区查违办将提请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陈华顺 李雪梅)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广州城管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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