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区属相关单位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打造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职责和历史责任, 3月16日上午,越秀区城管局在区政府机关二楼组织开展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专题培训,邀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市国规委名城处李信恒科长进行专业授课。来自区建设和水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城管局、区国规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相关人员共约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李信恒科长就《条例》中各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基本保护内容、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图文并茂,并运用大量实例,通过具体分析,总结问题、提醒细节,向与会人员提出宝贵的专业意见。
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受益匪浅,纷纷表示会将学习实效更好地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应对挑战,进一步提升处理历史建筑等方面问题的水平,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积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