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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分局拆除解放北路大北新街一涉访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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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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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初,位于越秀区解放北路大北新街28号首层业主李凤文在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首层南侧四个窗口扩大,拆除部分内、外墙,并在外墙搭建了飘板,造成楼上住户的房屋出现裂缝,门窗无法关闭,经有关部门鉴定为“B级”危险点房。为了尽快排除险情,越秀区房管局依法对该楼房进行了桩顶等紧急排危措施,属地街道六榕街也多次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督促黎某尽快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对致危部分进行加固和修复。但黎某对此一直置之不理,还多次企图利用节假日抢修抢建,均被六榕街城管执法队及时制止。2010年9月,该楼全体业主集体上访要求解决此事。越秀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并报越秀区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强制拆除。但由于黎某以各种借口拒绝对房屋进行修复和恢复原状,并想方设法阻挠拆除违建部分,致使该房屋进一步加剧为“C级”局部危险房。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越秀分局于近期组织人员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强拆,该违法建设所有新建面积18.46平方米的飘板被全部拆除。
(越秀分局 陈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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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越秀分局 责任编辑:广州城管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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