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于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第14届1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吕田中队积极执行镇政府及上级部门指示,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与执行落实
《办法》公布,中队从众路线活动的精神实质出发,本着对辖区经营商户及群众用气安全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辖区内的责任。11月2日队员对《办法》进行了深入认真的学习。由于燃气的安全和管理涉及千家万户,队员对《办法》进行仔细的讨论和学习。通过学习,各队员明确了自己的责权,在往后燃气管理执法的过程中贯彻落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1月5日,吕田中队对辖区所有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了专项全面排查,对墟镇和22个村(居)瓶装液化气代收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基本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办法》相关规定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了劝说指引,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确保广大群众的用气安全。(冯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