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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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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文明施工 |
主 题: |
修剪道旁树电锯噪音扰民 |
内 容: |
14、15日连续两天晚上21:00至次日凌晨1:00,在农林下路广药附属一院附近路段,有园林人员用电锯修剪道旁树,噪音非常大,严重干扰周围居民和医院病人休息。
按照《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之间不得使用各种钻桩机、钻孔机、搅拌机、推土机、挖掘机、卷扬机、振荡器、电锯、电刨、锯木机、风动机具和其他施工机械。
希望城管委能及时制止上述行为。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您在城管委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市城管委管辖范围,建议您向市政园林部门反映问题。谢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共建美丽和谐广州。 |
回复人: |
广州城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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