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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局长信箱内容
咨 询 人: 罗** 
问题类型: 违章建筑 
主    题: 请求政府拆除违法建筑,排除安全隐患!!! 
内    容: 反映非法侵占,天河区塘石西二街、北面国有土地。 1.圈山头养鸡,严重污染环境。 请求政府,拆除养鸡场还大家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 2.非法建上山台阶,挖化粪池,严重影响山体结构,易引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严重灾害。 请求政府拆除山台阶,填实化粪池,排除安全隐患!!! 

回复内容: 先生,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并高度重视。接反映后,天河区凤凰街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到“天河区塘石西二街北面”现场检查,发现反映情况部分不属实。经查,执法人员于2017年12月13日已到天河区塘石西二街后方山体20米范围位置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处发现有大规模养殖禽类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天责字〔2017〕301053号,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养殖的禽类。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处发现有开挖化粪池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天责字〔2017〕301052号,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该处违章建筑。 投诉中反映的圈占山地养鸡问题涉及占用山地,应属国土违建,应由国土部门查处,执法队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控。投诉中反映非法建上山台阶情况,经执法队现场核查,该处所建台阶,做为方便上下山行走。投诉中反映挖化粪池,是用于处理生活污水,执法队已责令该当事人,要求其在整好化粪池后,及时填实化粪池,排除安全隐患。谢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人: 广州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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