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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广州城管最美家庭
创建时间: 2017-07-11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的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委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城管系统发现和寻找遵纪守法、科学教子、情系国防、和睦邻里、热心公益、保护生态、平安创建、学有所成等“最美家庭”,倡导城管系统家庭“勤俭持家和睦友善、孝道感恩、忠诚敬业”以身边“最美家庭”引领城管系统家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推选标准

推选标准重点围绕“爱岗爱家”、“最美家风”、“和美家庭”等3个主题。

1.爱岗爱家。表现为家庭成员热爱工作和家庭,廉洁守法、忠诚敬业、注重家庭,孝亲感恩,善于将城市管理工作和崇尚家庭文明生活结合起来,例如推动家庭垃圾分类、推广文明使用燃气、争当城市管理监督员、积极参与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等。

2.最美家风。表现为家庭风气向善向上向美,崇尚和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情系国防、书香润德、和睦邻里、热心公益,注重培养和建立正面向上的家风家规,家庭成员能长期共同遵守执行。

3.和美家庭。表现为夫妻和睦、家庭团结、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能相互理解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崇尚科学守公德,文明理家讲规范,尊老爱幼重教子,家庭氛围好,家庭幸福感强。

三、评选方式

寻找城管“最美家庭”活动以自愿为原则,采取自荐和部门(单位)推荐相结合、评审委员会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初评推荐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分局)负责对本部门(单位)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推荐情况进行评议、汇总。直属各单位(分局)评选出本单位5-10户“最美家庭”并形成家风故事汇,从中择优推荐1-2户参与全系统评选。机关在各处室推选1户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推荐3-5户参与全系统评选。

(二)综合评定

1.机关、直属各单位(分局)根据初评推荐信息,于2017710日前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推荐报送候选家庭,推荐家庭需附300-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全家福、家庭生活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1M)。

2.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委员会牵头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城管系统“最美家庭”进行评议,经过酝酿推选出10-15户城管系统“最美家庭”。

3.公众评议。由公共关系处将候选家庭简要事迹在委门户网站和“广州微城管”开设的城管系统“最美家庭”专题页面进行宣介和公示10天,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点赞评议。宣介公示期内,被有效举报或发现问题的,取消参评资格,并从候选家庭中补选。

4.综合评定。由评审小组根据小组评议和公众评议结果形成综合评定结果,报委办公会议集体评议决策,确定10152017年城管系统“最美家庭”。

 


 
信息来源:无     责任编辑:广州市城管委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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